根据《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和韩国中央大学艺术硕士联合培养招生计划》及《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和韩国中央大学艺术硕士联合培养招生原则》,我项目2019级新生面试工作已于2019年6月1日结束,录取名单已在官网公示。现就学费缴纳事宜进行通知:
第二批录取人员需在6月30日-7月5日之间缴纳人民币8万元学费,对公汇款户名:青岛科技大学,账号:37101985010051001665,开户行:建行青岛四流南路支行。(请注明:姓名XXX+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中韩艺术硕士学费)。
录取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学费,将视为自动放弃就学资格。
中韩艺术硕士联合培养执委会办公室
2019年6月7日